第(3/3)页 “小姑娘,你背篓的野味卖不卖?”掌柜的倒是个爽快人,也没拐弯抹角,直奔主题。 刚刚大厨尝了口兔肉,只赞口感好,他也吃了一块,的确鲜美,听小二说背篓里还有,忍不住动了想要买下来的心思。 “自然是要卖的啊!”小高僧放下筷子,对于掌柜子称呼她为小姑娘,她也不觉得奇怪了,前几天进山穿得是林志的旧衣服,回来江氏非让她穿之前的衣服,也不怪叫她小姑娘的。 嗯,这里的人别的倒也好,就这性别上面很马虎,居然都是男女不分! 她懒得再纠正,笑吟吟的说道:“刚刚卖柴的时候,就已经卖了一只野兔了,四十五文钱,这才有钱来你家吃饭的啊!” 掌柜的听说四十五文钱,微微蹙眉,这价格有些高了,不过瞧着小高僧背篓里肥头大耳的野兔,心里盘算一下,觉得倒也值得。 “四十五就四十五吧,我全要了。” 小高僧笑着称赞:“大叔真是好眼光,这些野兔可都是膘厚肉嫩,做成手撕风兔是再好不过了。哦,大叔,要不你将剩下的五只野鸡,六只野鸟也留下来吧。野鸡做成白斩鸡,也是最美味的,野鸟也可以做成椒盐味,保管吃了还想吃。” 手撕风兔? 白斩鸡? 椒盐野鸟? 掌柜的愣住了,怎么这小姑娘说的,他一句都听不懂啊? 但是,这并不妨碍他意识到眼前的这位小姑娘或许就是他的财神爷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