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老实说,大笨钟这家伙,被东方云鹤嫌弃过多次之后,一直暗搓搓地期待着,馨儿有一天能在神识修炼上胜过东方云鹤,翻身做主,替他碾压这个不可一世的男人。 此刻,看着东方云鹤腹黑的眼底,划过的那抹淡淡醋意,大笨钟觉得有一丝不对劲。 东方云鹤那霸道又强势的男人,怎么可能,这么轻易答应帮助情敌复活? 不对劲,太不对劲了。 他虽然不知道东方云鹤打的是什么主意,但他却知道,怎么能让东方云鹤的醋意更加不爽! 哈哈,虽然现在馨儿干不过这色大叔,但他可以帮馨儿小小收拾一下这腹黑男人,看他偶尔吃瘪一次,也不错。 想到这里,大笨钟窃笑着开口,悄声提醒馨儿道—— “喂,其实,找到轩辕墨的血肉残留,不用半年那么久……我现在就想到了一个线索,你要不要听?” “快说!”纳兰馨儿神色一凛,立刻到道。 “你之前在博物馆参观的时候,不是拔过一根雪狼毫吗?你还记不记得?” “是啊……”纳兰馨儿当然记得。 她很喜欢那头雪狼,总觉得很熟悉。 虽然当时轩辕墨提醒她和小舞,不要动标本,但她还是手痒难耐,轻抚了一下。 结果,就有一根洁白无瑕的狼毫,落入了她的掌心。 现在,那根狼毫还被她收在一个小瓶子里,放在钟表空间做纪念呢。 只是……那狼毫……有什么用? 等等!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