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三章 弃婴寻母罪与非-《法律在身边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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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一天,东东对刘兰说:“妈,把我送人吧,我愿意。”说着,他哭了起来。

    刘兰一把抱住孩子,眼泪“叭嗒、叭嗒”地往下掉。

    一个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找上门来,对刘兰说:“我们知道了小东的事情,你不可以把小东东送给别人领养,否则就犯了法。如果你想要让小东东被别人领养,则必须要找到小东东的亲生父母,并且取得他们的同意。”

    民政局的人走了,刘兰一家却陷入了一片茫然。

    老张急了,说:“8年了,东东的爹妈什么信也没有,他们没有尽到做父母的责任,却还有父母的权利,我们这不是白忙活吗?”

    邻居非常气愤,纷纷说:“天底下怎么还有这样的爹妈,自己的孩子不要了,这不是坑人吗?”

    自从李平把小东东放在刘兰家以后,再也没出现过。刘兰四处打听过,始终没什么消息。如果找不到东东的父母,孩子的前途又让人担忧,这可怎么办呢?

    刘兰突然想起东东的爸爸曾经说过,小东东亲生母亲的老家在邻近的长兴村。想到这里,刘兰带上小东东便向长兴村赶去。

    在路上,刘兰问东东:“儿子,想不想你的亲妈?”

    东东说:“想是想,就是没见过她,我特别想见她,看她长的啥样。看过之后,我还跟你回家。”

    刘兰找到了村委会主任,村主任告诉刘兰:“俺村有一个朝鲜族的郑玉应该是你说的那个人。十年前,她嫁的是丈夫叫李平。”

    跟随采访的记者向村委会主任问:“您好,我们是电视台的,你能告诉我们郑玉的娘家在哪吗?”

    村主任说:“郑玉?就是那个鲜族人吗?对,是一队的,她娘家在这里。”

    记者说:“这个孩子就是郑玉的儿子,我们今天是替孩子寻亲的。”

    村主任仔细看了看东东,说:“这孩子像他妈,眼睛特像他妈。”

    他回头看看刘兰,说“郑玉离开这个村子很多年了,从来没看到她回来。朝鲜族有个风俗,对离婚的人特别反感。”

    村主任带领一行人来到郑玉弟弟的家门。小东东的舅舅不愿意与他们见面,没有开门。

    小东东和刘兰的心一下子沉到了水底。

    记者想办法采访到了小东东的舅舅,他对记者说:“老人活着的时候,姐弟偶尔还能见见面。现在都各忙各的了,都不来往了。再说我也劝不了姐姐。”

    东东的舅舅告诉记者:9年前,姐姐郑玉离婚后又嫁人了。但他却不提供姐姐的地址。刘兰带着东东失望地回家了。

    俗话说:踏破铁鞋无觅处,得来全不费工夫。有一天,刘兰和一个认识的人提起了东东的妈妈叫郑玉的事情,这个人说:“我认识郑玉,她现在丈夫的手机号码我也知道。”

    “真的吗?”刘兰一把抓住这个人的手,说:“这可有救了,你快告诉我。”

    这个人在自己的手机上找了一会儿,把电话号码告诉了刘兰。

    刘兰回到家里,刘兰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丈夫。丈夫沉思了一会儿,说:“打个电话问问吧,也不知道他妈妈认不认这个孩子?”

    刘兰借用邻居的电话,打通了一个手机号码。

    电话里响了几声之后,一个男人问道:“哪里,你的找谁?”

    刘兰心里一激凌,接电话的人是一个朝鲜族,他说话的特点具有典型的朝鲜民族的特点。

    刘兰颤抖着声音问道:“请问,这是郑玉的家吗?”

    电话里那个男人说:“是,她的是我老婆。”

    刘兰说:“麻烦你能不能让她接个电话?”

    “你的等一会儿。”电话里传出一阵朝鲜语的对话,然后又响起一个女人的声音:“你是谁,你找我有什么事情?”

    刘兰问道:“你是郑玉吗?”

    电话里的女人说:“我是,你有什么事情?”

    刘兰说:“郑玉,我叫刘兰。8年前有个叫李平的人扔给我一个男孩,现在孩子长大了,我想替他找爸爸、妈妈。”

    电话里沉默了,响起了抽泣的声音。过了一会儿,这个女人说:“今天不大方便,明天上午九点,我在美味烧烤店等你。这事咱们明天再说。”

    电话被挂断了,话机里响起了“嘟嘟”的忙音。

    美味烧烤店,就在刘兰家不远的地方,大家都知道这个店的老板是朝鲜族,老板姓何,生意挺兴隆的。

    刘兰这才知道:小东东的亲生母亲郑玉,竟然就住在自己家附近二百米远的美味烧烤店里。郑玉现在的丈夫就是烧烤店的何老板。

    第二天早晨,刘兰告诉东东:“你妈妈找到了,就在家跟前的烧烤店里。”

    东东听了,几乎没有什么反映。在记者的陪同下,刘兰领着孩子向烧烤店走去。

    路上,记者问道:“东东,一会儿就要见到你的亲妈妈了,你想跟她说点什么呢?”

    东东说:“我也不知道说啥。”

    记者问:“你现在是高兴还是悲伤呢?”

    东东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,他蹲在路边哭泣起来。听说就要见到亲生母亲了,小东东却突然伤感起来。或许是不知道该如何面对,或许是舍不得养母。

    此时的刘兰,内心也非常紧张。她对记者说:“我这心不知道怎么的,怦怦跳。”

    此时,悲离欢合,刘兰的内心五味难品。

    老天并没有给两位母亲制造相见的机会,郑玉没在饭店里。何老板看到记者和刘兰带着的孩子之后,坐在吧台里,使劲吸烟,一声也不吭。

    刘兰问道:“老板,郑玉在不在?”

    “不在。”何老板抽了一口烟,喷出一股呛人的浓烟。

    记者和刘兰等了一个多小时,郑玉仍然没有出现,何老板一声不吭。刘兰知道,再也呆不下去了,她便领着孩子离开了。

    第二天,刘兰带着东东再次来到饭店,郑玉还是没有出来见面,看来,郑玉这面发生了什么状况。

    东东对记者说:“叔叔,她也不出来,这是咋回事呢?”

    刘兰对记者说:“这个孩子,想看他妈的那个心情多么急切,可是他妈妈却不给他这个机会。”

    郑玉避而不见,小东东和他的养母面临艰难的选择。是继续想办法和郑玉联络,还是放弃认亲呢。为了孩子的幸福,刘兰决心要替东东找到母亲,刘兰希望东东能回到亲生母亲的身边。

    刘兰对记者说:“现在我高兴。我要用一颗欢喜的心,去送这个孩子。我不是不要这个孩子,而希望孩子能跟他亲生母亲在一起。听说,她妈妈家现在生活条件还不错,这样,小东东就不用送人了。这多好啊。”

    小东东舍不得妈妈。他对记者说:“叔叔,我不想走。妈妈有病,假如妈妈那个昏倒什么的,我在家会给她扶起来,给她吃药什么的。”

    这边养母子俩都心存千般的不舍,那边已经知道亲生儿子就在身边的郑玉,却迟迟没有出面。连续两天的避而不见,让刘兰着急上火啊!

    在这种两难的情况下,一位律师让事情有了转机!

    刘兰8年来义务抚养小东东的事儿,让t市的陈律师非常感动和敬佩,看到媒体的报道,他告诉记者愿意为刘兰提供法律援助。

    在记者的陪同下,刘兰带着孩子来到律师事务所。郑玉迟迟不肯见亲生儿子,刘兰决心要用法律手段来促使养子认母。

    陈律师说:“刘兰,为了促进两位母亲见面,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,诉讼是最后的解决办法。我建议你提起两项诉讼请求,一是解决孩子的今后抚养问题,要求郑玉履行监护人义务;二是要求郑玉对你抚养孩子8年给予补偿。你是否同意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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