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三章 弃婴寻母罪与非-《法律在身边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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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刘兰说:“昨天晚上我可不好受了,我不想看到这个结局,太残忍了。一旦到了法庭,小东东的母亲要是受到法律制裁怎么办?”

    陈律师说:“这次诉讼主要是解决民事问题,不考虑追究郑玉是否承担遗弃责任,她也不会受到处罚。起诉以后,你们还可以调解。”

    东东虽然年纪小,眼看着养母要和生母打官司,他问道:“律师伯伯,我妈会不会被抓啊?”

    陈律师笑着说:“你放心,不会的。起诉只是让你的妈妈认你。”

    小东东似乎明白了。他说:“只要我妈和我那个妈不打起来就行。”

    8年的养育之恩,刘兰没有白白付出,小东东和养母之间的深深感情,在他幼稚的语言中得到充分体现。

    当天下午,陈律师在烧烤店里找到了郑玉,郑玉的丈夫何老板一起与律师见面了。

    陈律师对郑玉夫妻说:“我是tx律师事务所的律师,之前与你们打过电话,今天为小东东的抚养问题来给你们双方调解的。刘兰在没有任何法律义务的情况下,为郑玉和李平抚养了东东将近10年。虽然遗弃东东不是你郑玉的行为,但东东毕竟是你的儿子。在李平已经失踪至今没有音信的情况下,刘兰向你主张权利是符合法律的。”

    郑玉听了律师的话,没有吱声。

    郑玉的丈夫何先生说:“感谢律师上门调解这件事情。说实在的,我与郑玉结婚这么多年,只知道她与前夫生了一个孩子,并不知道这个孩子就在我们附近。突然听到这个消息,我们也确实难以接受。我们一直在想怎么办,就没有和刘大姐见面。请律师您替我们把话带到,我们想认下这个孩子。”

    陈律师高兴地说:“看来今天我没有白来。既然你们有这个想法,我可以替刘兰表示:不起诉了,给你们调解。怎么样?”

    “行。”何先生说:“我和妻子也说了,我们准备抚养这个孩子,她毕竟是孩子的亲妈。我的孩子都大了,都自己过日子了,身边有个孩子也不错。”

    郑玉擦着眼泪说:“律师,给你添麻烦了。我不是不想见这个孩子。冷丁听到这个信,我也想马上见他。我不知道俺家这位能不能接受,就犹豫了。这不,他昨天知道信以后,还把我说了。今天正想怎么和刘大姐联系呢,你就上门了。”

    陈律师说:“你们愿意抚养小东东吗?”

    郑玉说:“我们愿意。”

    何先生说:“我们有这个能力,抚养孩子也是我们的义务。再说,刘兰家那么困难,她抚养这个孩子也确实太难。”

    陈律师问:“孩子今后跟谁在一起生活?这个问题最好征求孩子的意见,由你们两家协商解决。”

    何先生说:“这个没有问题。孩子今后的抚养费我们都可以承担。至于孩子跟谁生活,由孩子作主。两个家,他愿意上哪个家都行。”

    陈律师说:“何先生是非常明事理,这个问题可以顺利解决了。不过,还有一个问题,我不知道该不该和你们说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事情?”何先生问道。

    陈律师说:“郑玉今后应承担起做母亲的责任,这对小东东来说,无疑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息。但小东东这八年以来的成长,可是付出了刘兰一家的巨大心血。刘兰的家庭目前十分困难,她在生活非常艰难的情况下,全家省吃减用,却对东东从不吝啬。不知,你们是否想给刘兰一些补偿呢?”

    郑玉说:“这事我还真没想。这是我与前夫的孩子,老何也没这个义务。我是后到老何家的,我自己没有什么财产,家里的财产都是老何的,让我拿钱补偿刘兰,我还真没法向老何张嘴。”

    何先生说:“刘兰有什么具体要求?”

    陈律师说:“刘兰没有提出要求。原来我考虑郑玉不同意见面,我就在起诉状中,要求补偿8年的抚养费。”

    何先生说:“既然刘兰没有提出要求,就可以商量。我同意给人家补偿。多少钱,当面谈。”

    陈律师说:“这样吧,明天下午三时,你们两家都到律师所调解怎么样?”

    “行,行。”郑玉和丈夫痛快地答应了。

    记者与刘兰一家等得十分焦急,看到陈律师面带笑容走进来,他们急忙问道:“律师,怎么样?”

    陈律师说:“基本解决了。现在剩下一个问题,就是如何补偿这8年的抚养费?”

    刘兰说:“如果这个孩子送给别人了,人家是发善心,咱们不能和人家要钱。现在是他妈要回孩子,我还没有想好。”

    老张说:“8年了,俺们付出的太多了,连自己的孩子都影响了。多少怎么也得补偿点吧。我的意思,让法院判吧。”

    老张的意思非常明确,如果小东东被好心人领养了,作为养父母,只能感谢他们而不能提出抚养费补偿。如果是亲生母亲要把孩子领回去,那可得另当别论了。

    第二天中午,天空突然下起雨来,雨势越下越大,不知道这将预示着什么?

    下午2点45分,郑玉与丈夫冒雨出现在律师事务所门前。他们上楼以后,直接进入了陈律师的办公室。

    时针指向3时,刘兰和丈夫带着东东准时来到律师事务所。

    在陈律师的安排下,东东和养父等候在另一间办公室里。刘兰进入陈律师的办公室,双方进行洽谈。

    记者得到允许进入了律师办公室,他一进屋就看到两位母亲正在友好的握手,这是两个母亲的第一次见面,也是一次关乎到小东东今后命运去向的重要见面。

    记者向刘兰问道:“我想问一下今天你们会谈结果怎么样?”

    刘兰高兴地说:“非常圆满,我们挺合得来的,以后我们当成一门亲戚走,这样最好。”

    记者又问:“这个孩子八年来抚养费是怎么谈的?”

    刘兰说:“这个问题暂时保密,以后律师会告诉你的。”

    记者问郑玉:“你能不能谈谈自己的心情?”

    郑玉说:“我非常感谢刘大姐和张大哥。小东东今后的去留没有问题。今后,东东是在我身边,还是在刘妈妈身边,那就看孩子的意愿了。现在孩子毕竟大了,他有权利自己的选择。”

    记者问道:“你现在想不想见他?”

    郑玉哭了,说:“我能不想吗?我是他母亲啊,我特别想见他。”

    陈律师出去了,把小东东和老张带进了办公室。

    小东东看着眼前陌生的女人,站住了,他不敢往前走。右手紧紧地抓住养父的手,好像害怕丢失一样。

    陈律师对小东东说:“东东,这就是你的妈妈郑玉,那位是你现在的爸爸,何先生。”

    刘兰推了一下东东,说:“去,去找你的妈妈。快喊哪,叫妈妈。”

    小东东怯生生地,终于喊出一声:“妈妈!”

    郑玉一下子把东东搂在胸前,母子连心,她怎么会不认自己的孩子呢。

    八天后,郑玉给刘兰送去2.5万元钱。原来,在双方洽谈孩子的抚养权时,刘兰决定放弃要求郑玉补偿。何先生见刘兰放弃了补偿要求,立刻表现出朝鲜民族男人的豪迈性格。他当即表示:“刘大姐,你虽然不要补偿,我们也不能昧着良心领回自己的孩子。这个补偿,我们一定要给,多少钱由我们定。”

    小东东离开了生活了8年的养母之家。可是小东东一有空就往刘妈妈家跑,他忘不了这个贫穷而又温暖的家。

    小东东回到生母身边,刘兰非常高兴,血浓于水,小东东再也不会因为家里贫穷而受委屈了。

    小东东过去虽然被父母遗弃,但他从来也没有缺少过父爱和母爱的包容。现在,小东东有了两个家,有了两个妈妈和两个爸爸,结局是幸福的。

    我国《婚姻法》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“禁止溺婴、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。”

    我国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遗弃罪,是指对于年老、年幼、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,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,情节恶劣的行为。

    李平将孩子扔给李兰,构成了遗弃犯罪。因李平找不到,无法追究他的刑事责任。郑玉在知道自己的孩子下落之后,确实面临着一个道德和法律的考量。如果郑玉拒绝抚养东东,就可能构成犯罪。但郑玉得知儿子被丈夫遗弃,并被刘兰抚养长大之后,没有犹豫地承担起抚养孩子的义务,其做法是正确的。

    令人高兴的是,两家人在极其豁达的心态下,对抚养孩子的补偿一事上迅速达成了一致,使问题得到了彻底的解决。

    上天对每个人都很公平,对于8年来无私照顾小东东的刘兰,人们祝愿她:好人,一生平安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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